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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修订《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85条,王陇德院士一行调研兰州市控烟立法执法情况

发布时间:2019/07/02

2019618日,原卫生部副部长、中华预防医学会会长、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陇德带领专家组对兰州市地方控烟立法执法工作开展调研,专家组成员具体包括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疾控中心健教所副所长何琳,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杨寅,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杨杰,中国医科院信息研究所研究员曹艳林,中国疾控中心主任医师王宝华等专业人员。 

调研采取了座谈和现场调查两种形式。甘肃省卫健委和爱卫办领导、兰州市人大、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等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了座谈会。座谈环节,甘肃省和兰州市分别介绍全省和兰州市控烟工作情况。兰州市于2010年启动控烟立法倡导工作,积极开展烟草与二手烟危害社会宣传、无烟环境创建、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政策倡导等一系列工作,2013427日兰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批准发布《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并于201411日生效实施,兰州成为西部地区第一个通过接近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省会城市。20143月,兰州市政府发布《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细则》(暂行)规定了201611日起,全面取消限制吸烟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为了提高执法效力、降低执法成本,201858日兰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发布了新修正《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于2018531日生效实施,取消了“警告”的缓冲环节。同年121日《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细则》由市人民政府印发施行。2018年新修正条例实施后,兰州市控烟行政处罚场所数32家,罚款99500元;处罚个人113人,共计罚款11960元,超过了条例修正前四年处罚总额。 

在随后的实地考察中,调研组先后来到兰州市二院、兰州市外国语学校、学校周边烟草销售点以及部分酒店,了解相关场所控烟工作情况,并对部分兰州市民做了有关兰州控烟条例知晓方面的调查。 

王陇德院士及调研组专家对甘肃省和兰州市的控烟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认为作为一个欠发达城市,兰州市的控烟工作,特别是控烟立法和执法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85条按照《公约》要求进行修订提供了支持,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兰州能够做到,全国其他城市也一定能够做到。最后,王院士对兰州市下一步的控烟工作提出了建议:①高度重视各级领导的作用,发挥领导班子的带头作用;②人大有效参与,监督政府工作落实情况;③加大处罚力度,提高法律威慑力;④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加大宣传力度;⑤做好科学管理和评估工作,使控烟工作有的放矢。 

通过此次调研,专家组从多种途径了解了甘肃省、兰州市的控烟现状,将会继续挖掘有价值的经验并整理成报告,报告将反馈给有关部门和媒体,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85条的修订提供科学依据。 

慢病中心实验室 袁荣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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