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适合国情的道路交通伤害预防控制工作模式,在布隆伯格基金支持下,卫生部与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合作,在辽宁省大连市和江苏省苏州市实施中国道路安全项目。项目执行期自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项目办公室设在慢病中心,承担日常管理工作。该项目选择的危险因素包括酒后驾驶和超速。
项目目标和预期结果
一、总目标:
通过开展和评价可被其他城市学习和借鉴的道路安全示范项目,降低由酒后驾驶和超速导致的死亡和残疾。
二、具体目标:
? 发展或加强适宜的道路安全立法和执法;
? 提高两个项目城市公众对酒后驾驶、超速以及其立法和执法计划的认识;
? 提高当地有关机构倡导道路安全和提高道路安全意识的能力,并实施有效的道路安全干预;
? 通过干预项目的实施,挽救生命和减少严重交通伤害。
三、预期结果:
? 项目城市有效地开展酒后驾驶和超速驾驶试点干预;
? 项目城市人群对酒后驾驶和超速两个危险因素的认识和意识提高,并适当改变危险行为。
? 酒后驾驶和超速驾驶检测阳性结果比例下降;
? 项目城市高危险地区的交通速度下降;
项目城市安装环境减速设施和/或行人保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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