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儿童,狭义上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故意而非偶然地对儿童施以暴力或故意而非偶然地失职而给儿童造成的损害、伤害或死亡的行为。广义上亦可理解为对儿童施以的任何伤害行为。虐待儿童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家庭暴力中最严重的行为,因为受害者是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未成年人。
虐待儿童现象有的来自家庭内部,多发生于夫妻关系恶劣的家庭,有的则来自家庭外部,一些心理不健全的人群。目前的防范措施包括宣传教育、社会干预、家庭功能训练以及立法干预等,其中立法、执法是最重要的干预措施。
身体虐待
儿童身体虐待是指蓄意对儿童使用躯体暴力,对儿童的健康、生存、发展或尊严造成伤害,或有可能造成伤害。体罚经常被人们误解,认为他们的行为是为孩子好。其实,体罚也是虐待,只是还没有被大家所熟知。身体虐待的外部表现一般集中在肢体表面,如烫伤,割伤或鞭伤;内部则一般表现为精神萎靡、情绪低落;内脏损伤、运动障碍、腹痛等。
受到身体虐待的儿童语言控制能力和阅读能力明显落后于其他儿童,这样会使得受虐儿童自尊心不足,容易焦虑、胆小。更甚者,会产生行为问题,更难教育和学习,发育迟缓。
性虐待
儿童性虐待是指使尚未发育成熟的儿童参与其不能完全理解、无法表达知情同意,或违反法律、触犯社会禁忌的性活动。对儿童进行性虐待的可能是成年人,也可能是年龄较大或相对比较成熟的其他儿童;他们相对于受害者,在责任、义务或能力发面处于优势地位。遭受性虐待的儿童,一般在生理方面表现为:饮食习惯改变;性侵犯同伴或其他年幼的孩子;睡眠不好,常做噩梦;腹部不舒服或生殖器疼痛;生殖器及其周围有血肿,出现强迫行为,如不断刷洗身子等。而在心理方面则表现为:人际关系不佳;图画作品呈现扭曲的自我形象;敌视某人,害怕某人;害怕黑夜;精神恍惚,无法集中精神;尝试自杀或想自杀等。
情感虐待
任何疏忽或蓄意所致孩子智力发展、情感或身体功能方面受到临时或长期伤害的行为及态度模式,均为情感虐待。情感虐待一般可以分为排斥贬损、隔离、威胁恐吓、忽视拒绝给与和诱导堕落等。情感虐待是虐待和忽视儿童的一个重要部分,由于儿童应激的接受能力和承受能力较小,遭受情感虐待的儿童易造成较严重的伤害。
被情感虐待的儿童,症状主要表现为智力迟缓、营养不良、依赖性强、孤独自闭、行为异常、如尿床、胆小等,严重的甚至有自杀倾向。有的还会离家出走,长大后发生社会、家庭暴力行为问题。
忽视
疏忽照顾是指严重或长期忽视儿童的基本需要(如足够饮食、衣服、住宿、教育及医疗),以致危害或损害儿童的健康或发展,或在本来可以避免的情况下使儿童面临极大的危险。一般分为身体忽视、情感忽视、医疗忽视、教育忽视、安全忽视、社会忽视等。
疏忽是常见的儿童虐待类型,因儿童疏忽的定义较为广泛,且它所造成的身心伤害并不如身体虐待易发现,所以时常被社会及一般民众,甚至医生忽略,因此,医生必须提高儿童虐待的辨识敏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