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办法和考评方案修订会于2012年6月28日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召开。卫生部疾控局副局长孔灵芝、中国卫生监督协会副会长白呼群、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主管市长朱晓峰、黑龙江省卫生厅副厅长邢济春等领导,国家及部分省级卫生行政和疾控部门领导和专家等出席了会议,卫生部疾控局慢病营养处处长吴良有支持会议。
会议就三方面议题进行了讨论,包括:1.修订《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办法》;2.讨论2012年示范区考评流程,包括材料评审、现场考评和综合评审;3.探讨建设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市。
通过讨论,与会领导和专家一致认为,开展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活动以来,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示范创建地区政府高度重视并给予积极响应,应继续鼓励。
为促进全国示范区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积极贯彻落实卫生部等15部门印发的《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卫疾控发[2012]34号),对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提出了明确目标和要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深化医改工作相结合,继续细化完善考评标准和管理办法,制定示范区动态评估方案和信息平台建设,广泛征求意见并尽快出台;进一步加强示范区规范考评力度,规范标准和程序,从严验收,充分发挥省级作用的同时提升多部门参评作用。针对目前对示范市创建工作认识不一,建议先做好基础和调研工作,在有条件地区初步探索创建标准和模式;强化东中西地区示范区工作的分类指导,积极推进示范区长效发展机制,以促进该项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最后,卫生部领导对2012年示范区考评任务进行了部署,并要求7月中旬组织专家对2012年示范区申报材料进行材料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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