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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和考核培训班在京举办

时间:2012-03-14

【通讯】

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和考核培训班在京举办

 

    为落实《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办法》(卫办疾控发[2011]35号)的有关要求,科学指导各地开展示范区考评工作,受卫生部疾控局委托,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于420-21日在北京举办了“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和考核培训班”。卫生部疾控局慢病处处长吴良有、中国疾控中心慢病社区处副处长施小明和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常务副主任赵文华等参加了培训班。来自各项目省疾控中心慢病科/所长和业务骨干,以及授课师资等共计6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班。

吴良有处长在培训班开幕式上做了重要讲话,指出现阶段是慢性病预防控制的关键时期,提高人均期望寿命的最大潜力就是有效控制慢性病。希望在医改的大环境下,各地通过积极创建示范区,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切实落实慢性病各项工作,也为疾控系统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提供抓手。吴处长就示范区管理和考评工作强调:一是考评应避免只考核卫生部门,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都应列为考核对象;二是不能只看书面材料,要结合现场走访。施小明副处长就示范区创建工作意义,各地在创建过程中如何与医改政策、重大项目或行动结合开展进行了特别强调。

培训班上赵文华首先解读了卫生部下发的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和管理办法;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综合防治室副主任白雅敏就示范区考评总方案进行了细致介绍。之后来自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中国疾控中心慢病社区处、全国肿瘤防治办公室的10余位授课老师从示范区考评内容的7大项、24个类别,分别详细解读了《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评估工作手册》,并与各省代表就考评内容、指标、考评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

赵文华常务副主任在培训班总结发言中指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慢病中心要认真履行好职责,为示范区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并做好协调管理工作。

本次培训强调了示范区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了管理和考核内容、方式和流程,为开展二级培训奠定了良好基础,为推动示范区考评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慢病中心201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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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疾控局慢病处吴良有处长出席培训班开幕式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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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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