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和完善我国人群死因监测系统,负责监测系统的运行管理;
2、组织制订死因监测工作方案、技术规范和实施指南;
3、承担全国疾控系统死因监测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4、负责死因监测数据的管理和分析,组织撰写监测报告;
5、承担与参与死因信息相关的项目和课题;
6、为相关部门利用监测数据提供支持和服务;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