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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办法(2013版)修订会在成都市召开

时间:2013-01-24

201316,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办法(2013修订版)修订会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卫生部疾控局慢病处、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疾控中心领导,以及参与2012年示范区评工作的部分专家和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办公室成员共2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慢病中心常务副主任王临虹教授主持。

修订会上,四川省卫生厅刘捷副巡视员首先致欢迎辞并介绍了四川省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经验。卫生部疾控局慢病处吴良友处长介绍了此次会议的目的与意义,指出此次会议主要任务是修订《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办法》,这是适应新医改要求和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创建工作形势,保证示范区工作科学、有效、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吴处长指出,经过20112012年两年推进,目前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在数量和布局上取得了进展,示范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将创建工作纳入“民生工程”,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积极配合,卫生系统慢病防控专业技术能力得到提升。但示范创建工作还在多部门协作机制、卫生部门与其他部门政策衔接、省级专业机构技术指导等方面有待加强。

慢病中心马吉祥副主任介绍了《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办法》的修订进展,随后与会专家结合自身工作与考评经验,从不同角度和层面进行了全方位、深层次的研讨与修订。

此次修订会议的召开,为进一步规范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创建与管理、提高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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